孙小春|“一米高度看城市”为儿童创造友好语言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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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友好城市(英文为"Child-friendlyCity")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及联合国人居署提出,主要倡议是将儿童的根本需求纳入城市规划中,通过采取相应措施,提升原有街区或城市的儿童友好度。儿童友好城市的关键词是“儿童”和“友好”。“以儿童为先”是儿童友好型城市倡议的重要标志。儿童友好城市的最终目标是通过倡导儿童优先理念,制定促进儿童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儿童的健康、教育、福利和安全,促进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实现参与权利。
在儿童友好城市规划中,创设面向儿童的友好环境是重要一环。《指导意见》关注到这一需求,提出在全国各城市规划建设中,引入“一米高度看城市“儿童视角,完善各类儿童友好空间与设施。包括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城市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儿童友好学校、医院、公园、文体设施建设等。有研究表明,社会生活空间中存在的大量语言景观构成了儿童真实的生活世界。语言景观指的是出现在公共路牌、广告牌、街名、地名、商铺招牌以及政府楼宇的公共标牌之上的语言。从儿童语言习得的适宜性角度看,语言景观能比较直观地展示丰富的语言文化知识,提供大量的语言应用案例。儿童往往是从社会语言景观里学习语言文化知识的,比如:学龄前儿童在认字阶段,家长会指着路牌、广告牌、街名和车牌来教他们认识汉字和数字。将“一米高度”的城市语言景观规划好、设计好,对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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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城市“一米高度”语言景观设计要体现儿童视角。在进行“一米高度看城市”设计时,要把儿童友好理念融入语言景观建设中。如果说现有“一米高度”以上的空间主要体现了成人视角,那么“一米高度”以下的语言景观设计则应更关注儿童需求。建议城市规划部门、语言文字管理部门制定城市各类儿童友好空间与设施的语言景观建设标准时适当采纳儿童意见.优化公共空间语言标识设计,推进城市景观设计适应儿童身心发展,满足儿童服务和活动需求。比如,广东深圳试点建设的首个儿童友好街区-福田区园岭街道,融合了200多名小朋友的集体智慧,将城市绿地打造成“开心农场”,还把学校门前的斑马线涂刷成彩虹色。
其次,在与儿童相关的教育设施、文体设施建设中,应特别考虑语言景观的科学布局与功能,包括托育场所、幼儿园、小学等教育场所,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等文体场所。幼儿园是孩子学习知识、快乐玩耍、探索未知和激发创造力的重要场所。学前儿童具有丰富的想象力,幼儿园的语言景观更应考虑他们的发展特征,选取符合幼儿审美的颜色、设计等。在为儿童专门设计文体设施如阅读娱乐场所、社区儿童“微空间”等时,应提供适应儿童认知习惯的语言文化习得要素,如从儿童的角度设计公共标识,丰富儿童的视觉体验,促进儿童的学习探索。
最后,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儿童语言景观建设之路。自联合国提出“儿童友好城市”理念以来,德国、美国和日本等国纷纷在不同城市以不同方式创建了儿童友好城市。比如美国丹佛、日本东京等。我国的深圳、成都和长沙等城市也相继提出倡议,将儿童友好型城市创建纳入城市各项规划中。在探索“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时,应从我国儿童的特点出发,加强研究,将传统文化与现代科技融合,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儿童语言景观理念,探索为中国儿童量身定制的语言景观设计、公共空间规划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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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米高度看世界”,我们应守护儿童的美好世界,让儿童友好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理念、行动、责任和事业,让广大儿童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不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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